云南省昆明市发布64个非药品违法广告警示信息
时间:2013-01-16] 来源:民族医药开发委员会
为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,维护大众健康,近日,云南省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工商局联合发布《昆明市违法药品(非药品)广告警示》,公示白发消黑发生、参味补肾合剂、痛风舒片等64个违法药品(非药品)广告。
按照《广告法》和《药品管理法》规定,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认真审查,确定白发消黑发生、参味补肾合剂、痛风舒片等64个药品(非药品)的宣传属于违法广告,并对违法广告药品(非药品)通用名称、广告标注名称、生产企业、刊登媒介名称及时间、违法原因等内容进行了公示,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,要求广告代理公司、媒体加强广告审查,停止代理、发布违法广告。同时,提醒消费者注意识别,谨慎购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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